更新日期:2008/03/24 12:02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

為促進離島觀光財政部24日邀集澎湖縣、金門縣與連江縣等3個離島縣市政府、立委與政府相關單位研商離島地區設置免稅商店辦法,未來往來離島旅客只要憑離開離島地區的機票、船票,將可比照機場免稅店,享有在免稅店購買菸酒以及購物2萬元以內免關稅、貨物稅、營業稅、菸酒稅與菸品健康捐等稅捐優惠,預估最快4月實施。

 

為有效推動離島地區開發,促進離島觀光,並提供觀光旅客購物優惠,今年1月9日公布的「離島建設條例」中增訂第10條之1,澎湖、金門、馬祖地區經當地縣政府同意後,得向海關申請登記設離島免稅購物商店,免除相關稅負,並授權由財政部訂定相關辦法。

 

財政部今天邀集關政司、賦稅署、國庫署,與經濟部國際貿易局、工業局、交通部民航局、農委會、澎湖縣、金門縣與連江縣3個離島縣市政府與當地選出的立委曹爾忠等,以及工總、商總、工商協進會等單位、團體代表進行協商。

 

根據財政部關政司的規畫,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將完全比照現行機場免稅商店,給予免徵關稅、貨物稅、菸酒稅與菸品健康捐,以及營業稅為零的優惠,只要是持有離開離島地區的機票、船票,即可享受免稅的待遇。

 

至於適用的免稅品為酒類1公升以下,不限瓶數,捲菸200支或雪茄25支或菸絲1磅以下,需以年滿20歲的旅客為限;另外,菸酒以外的貨物,購買金額在2萬元以下也可享有免稅的優惠。

 

財政部表示,只要今天的會議順利獲致協商共識,財政部將儘速公布「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」,預定最快4月即可公告實施,今天暑假前往離島地區觀光的旅客將可望享有這項購物免稅的優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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